看完罗素的《宗教与科学》了,虽然没有我高中时看的一本论述同样主题的书《科学与宗教:从冲突到对话》分析得透彻和条理清晰,但这本书是以天文学、地理学、进化论、医学、心理学、伦理学等等多个学科层次阐述了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关系及矛盾。前面几章写的不错,陈列了一些有趣的史料(比如吐槽了一些现在列举为科学启蒙者的人,实际上他们当时也信仰一些现在看来非科学的东西),但《决定论》、《神秘主义》这两章写得很混乱,特别是《神秘主义》那一章中提出的神秘主义者地三条共识,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三条怎么共识了。最后两章《科学与伦理学》及《结论》还是不错的,读起来挺顺畅,理解起来也不难。
这本书是分了半个月读完的(很薄的一本),趴在床上读书的过程中会把一些有趣的内容通过手机发到微博上,不过微博毕竟是微博,现在在这篇文章中来一个整合。其中最后一段是今天看的,因为太长,就不发微博了。
“但在先进的科学中…在仅仅涉及粗略的近似值的范围里,旧理论仍然有用。此外,受旧理论启示而搞出来的技术发明仍然足以表明旧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种实践真理。因此,科学鼓励人们抛弃对绝对真理的追求,而代之以可以称为‘技术’真理的东西”
“开普勒就是如此。他的最终成就,尤其他的第三个定律,应归因于惊人的耐心;但他的耐心是由于他的神秘的信念,他相信,与正多面体有关的某种东西必然会提供某种线索,而且,行星由于旋转产生一种“天体音乐”,这种音乐只有太阳的心灵才能听见——原来他坚信太阳是一种或多或少具有圣灵的物体。”
“大家都听这么一个突然发迹的占星家讲话,他处心积虑要证明天空或苍穹、太阳和月亮不转,而是地球转。凡是希望显得伶俐的人,总要杜撰出某种新体系,它在一切体系中自然是顶好不过的啰。”——路德
“他在这次布道中强调说几何学乃是魔鬼的学问,应当把数学家当作一切异端的发起人加以驱逐。”
“发现因果律是科学的本质,因此,毫无疑问,科学家们应当去寻求因果律。要是某个领域没有因果律,那么这个领域就没有科学。”
“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那些新教义继承了神学的偏执传统;而主教和教授们也许在无意识的深处,感到彼此对维持现状有共同的兴趣。”
“我们的思想虽然可以被他人所推断,但只能为我们自己所感知。”
“我断定:虽然科学确实不能解决各种价值问题,但那是因为,它们根本不可能用理智来解决,它们不属于真伪的范围。任何可获得的知识,它必然是用科学的方法获得的;而科学不能发现的东西,人类是不可能知道的。”
“诚然,凡是在一个国家中是异端的思想在另一个国家中就是正统观念,无论哪一个国家中受迫害的人,如果他能逃到另一个国家,那就被当作英雄来欢迎。但是这两个国家却一致拥护宗教法庭的学说,即:发展真理的方法就是一劳永逸地阐明什么是正确的,然后惩罚那些持不同意见的人。”
“如果了解了良心的起源,良心诉说的这种多样性就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在幼年的时候,某几种行为得到赞同,另几种行为遭到反对;通过正常的联想过程,愉快和不安便逐渐地依附在这些行为上,而不仅仅是依附在由它们分别引起的赞同和反对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可能忘记关于自己早年所受的那种到的训练的一切,但我们仍将对某几种行为感到不安,而另几种行为将给予我们一种美德的喜悦。对于内省来说,这些感情是神秘的,因为我们已不再记得最初引起它们的那种情形,因此,把它们归因于心中那种上帝的声音是很自然的。但事实上,良心是一种教育的产物,而且就绝大多数的人来说,良心能够被训练得按照教育者们的意图去赞同或反对某些事物。因此,虽然希望把伦理学从外在的道德准则中解放出来是对的,但借助于“良心”这个概念几乎是不可能令人满意地达到这一点的。”
好,摘录就到这里,接下来是关于最后一段话的讨论。这个讨论有点偏离主题:这本书是讲《宗教与科学》的,不过这里是讨论伦理。算是一个偏题的读后感吧。
这段话上下文是在讨论伦理的起因,有人把伦理归因于内心的良心,但发现了一个问题:良心对每个人表现不同。这里又涉及了西方哲学中一个很大的问题:善。善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西方哲学中很严重,因为西方人相信上帝是既善又能的。
我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相信有一个超自然的非人格神,但对于它在善恶方面的属性,我的想法是源自《道德经》“天地不仁,万物为刍狗。”也就是说,上帝/神是不善的,但并不是说它是恶的,而是说,善恶的标准不是它的属性,它本无善恶。
那么人类的善恶从哪里来?因为里罗素所说的是来自于童年时的教育。嗯,没错,我同意。因此在看这段话,特别是“良心是一种教育的产物”这句话时,我脑海中就闪现出一个念头,可以设计这样一个游戏角色——AVG或者RPG——因为其童年时与众不同的教育而产生了与常人不同的“良心”即道德观。最初接触时与常人无异,但接触久了深入了之后就产生了巨大的矛盾……总之就是这么一个人物形象。
扯远了。虽然说作为个人的良心是源自童年时的教育,那么向上追溯,人类整个种群的良心是从何而来的呢?我觉得良心就和人体的其他器官、功能一样,只是进化论演进过程中的半成品产物,只不过后者是集体的进化结果,是适应种群发展而逐渐与自然界、社会磨合而留下的一些集体习惯。我们可以做一些类比,就可以了解良心的一些性质:
进化过程中的产物只具有适应性,但并非绝对。比如人们爱吃甜食,是因为在遥远的古代,人还是动物的时候食物能量极为稀缺,而甜食——糖分/能量——对生物体活动是有益的和必不可缺的,因此就逐渐进化出了这样一个功能:吃甜食的时候会有快感,以此鼓励人们多去吃甜食。这个“快感刺激”延续到今天,就不再那么合适了,现在人们(特别是城市中的人们)面前有足够的食物,因此贪图快感而吃过多甜食反而有坏处。——类比,良心这东西也是如此,可以维持一个种群的健康发展,但并不总之有益的,在极端情况下, 良心可能会误事。
进化过程中具有生物多样性,有的有翅膀有的有角,只要适合各自发展就行了——这就是对引文中罗素的解答:良心的多样性源自各个种群不同且随机的发展路径。一个人类种群和另一个人类种群;一个家庭和另一个家庭;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都有各自不同的良心——道德观念,是因为它们各自符合各自的种群发展历史。当它们摆到一起时,就不能比较出一个对错了。
总之,在我看来善恶之分并不是神的属性,因而也没有绝对的善恶之分,只是像进化论的产物一样有个适应性和度的模糊习惯而已。
虽然具有这样的非绝对性,但我也不打算努力模糊善恶界限,把黑的说成白的。我还是比较提倡一种简单的价值判断标准:简单思维,而不要老是想着“曲线救国”这种东西:欺骗就是错的、抢劫也是错的——就是这么简单。